安徽通知公告
各市經信局:
為貫徹落實《安徽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fā)支持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軟件發(fā)展若干政策的通知》(皖政秘〔2020〕52號),根據《安徽省經濟和信息化廳關于印發(fā)<安徽省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軟件評定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皖經信裝備函〔2020〕236號)(以下簡稱《辦法》),決定開展2023年首版次軟件申報評定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重點
參照《2022—2023年度安徽省首版次軟件研制需求清單》,重點支持以下方向:
1.工業(yè)軟件,包括研發(fā)設計類、生產制造類、運維服務類以及工業(yè)控制嵌入式系統軟件等;
2. 智能語音及人工智能等軟件及軟硬一體化智能終端產品;
3. 信息技術應用創(chuàng)新產品,主要是機關辦公領域、特定行業(yè)領域基于國產CPU、國產操作系統開發(fā)的信息技術創(chuàng)新軟件及軟硬一體化產品;
4. 在我省制造強省建設、政務治理和民生服務等領域具有重大創(chuàng)新、明顯特色的行業(yè)應用軟件。
二、申報條件和申報材料
項目申報條件和申報材料應符合《辦法》相關規(guī)定,同時滿足以下要求:
1. 產品為2022年1月1日以來經用戶初次使用的軟件及軟硬一體化終端產品,用戶使用時間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并提供產品首次銷售合同(面向零散用戶提供服務并收取服務費的自有平臺可不提供合同,提供情況說明)。
2. 提供不多于5張JPG或GIF格式的彩色電子照片(軟件截圖),每張照片為800*600像素,大小在300KB以內。
3. 提供經省級以上信息技術應用創(chuàng)新適配驗證機構適配驗證的適配測試證書。
4.僅用于自用或用戶定制的非通用軟件不在申報范圍內。
三、申報程序及要求
1. 申報單位對照申報條件和材料要求,向所在市經濟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提出申請,并出具對材料真實性負責的聲明(簽字蓋章)。省直屬單位按照屬地化管理原則申報。
2. 各市經信局組織現場核查,縣(區(qū))要求100%核查,市級要求50%核查,對申報材料嚴格初審,現場核查和材料初審通過后,正式行文(一式兩份,加蓋公章)上報省經濟和信息化廳,并附對應的申報評定項目匯總表(附件)。
3. 首版次軟件評定項目采取網上申報方式。請登錄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網站(http://jx.ah.gov.cn/)網上辦事服務平臺,選擇安徽省首版次軟件評定進行申報。網上申報應做到數據準確、資料齊全、掃描文件清晰。申報材料及相關附件的文件名應嚴格按照本通知要求上傳(網上申報過程中遇到的具體技術問題可致電省經濟和信息化廳信息中心咨詢,聯系電話:0551-62871705、62871939)。
4. 請各市經信局及時組織符合條件的企業(yè)于2022年12月30日前報送有關申報材料,逾期不予受理。有關文件請在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網站查詢和下載。
聯系人:省經濟和信息化廳,殷華棟,電話:0551-62878852。
附件:2023年安徽省首版次軟件申報評定項目匯總表
安徽省經濟和信息化廳
2022年11月16日
相關附件:
為貫徹落實《安徽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fā)支持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軟件發(fā)展若干政策的通知》(皖政秘〔2020〕52號),根據《安徽省經濟和信息化廳關于印發(fā)<安徽省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軟件評定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皖經信裝備函〔2020〕236號)(以下簡稱《辦法》),決定開展2023年首版次軟件申報評定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重點
參照《2022—2023年度安徽省首版次軟件研制需求清單》,重點支持以下方向:
1.工業(yè)軟件,包括研發(fā)設計類、生產制造類、運維服務類以及工業(yè)控制嵌入式系統軟件等;
2. 智能語音及人工智能等軟件及軟硬一體化智能終端產品;
3. 信息技術應用創(chuàng)新產品,主要是機關辦公領域、特定行業(yè)領域基于國產CPU、國產操作系統開發(fā)的信息技術創(chuàng)新軟件及軟硬一體化產品;
4. 在我省制造強省建設、政務治理和民生服務等領域具有重大創(chuàng)新、明顯特色的行業(yè)應用軟件。
二、申報條件和申報材料
項目申報條件和申報材料應符合《辦法》相關規(guī)定,同時滿足以下要求:
1. 產品為2022年1月1日以來經用戶初次使用的軟件及軟硬一體化終端產品,用戶使用時間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并提供產品首次銷售合同(面向零散用戶提供服務并收取服務費的自有平臺可不提供合同,提供情況說明)。
2. 提供不多于5張JPG或GIF格式的彩色電子照片(軟件截圖),每張照片為800*600像素,大小在300KB以內。
3. 提供經省級以上信息技術應用創(chuàng)新適配驗證機構適配驗證的適配測試證書。
4.僅用于自用或用戶定制的非通用軟件不在申報范圍內。
三、申報程序及要求
1. 申報單位對照申報條件和材料要求,向所在市經濟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提出申請,并出具對材料真實性負責的聲明(簽字蓋章)。省直屬單位按照屬地化管理原則申報。
2. 各市經信局組織現場核查,縣(區(qū))要求100%核查,市級要求50%核查,對申報材料嚴格初審,現場核查和材料初審通過后,正式行文(一式兩份,加蓋公章)上報省經濟和信息化廳,并附對應的申報評定項目匯總表(附件)。
3. 首版次軟件評定項目采取網上申報方式。請登錄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網站(http://jx.ah.gov.cn/)網上辦事服務平臺,選擇安徽省首版次軟件評定進行申報。網上申報應做到數據準確、資料齊全、掃描文件清晰。申報材料及相關附件的文件名應嚴格按照本通知要求上傳(網上申報過程中遇到的具體技術問題可致電省經濟和信息化廳信息中心咨詢,聯系電話:0551-62871705、62871939)。
4. 請各市經信局及時組織符合條件的企業(yè)于2022年12月30日前報送有關申報材料,逾期不予受理。有關文件請在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網站查詢和下載。
聯系人:省經濟和信息化廳,殷華棟,電話:0551-62878852。
附件:2023年安徽省首版次軟件申報評定項目匯總表
安徽省經濟和信息化廳
2022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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