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通知公告
各縣、區(qū)(開發(fā)區(qū))經信、財政部門:
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聯合印發(fā)了《關于開展 2021 年支持工業(yè)互聯網發(fā)展若干政策資金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現將文件轉發(fā)給你們并就做好申報工作通知如下:
一、縣區(qū)受理。項目單位對照各申報指南組織申報材料,向所在縣、區(qū)(開發(fā)區(qū))經信和財政部門提出申請。中央企業(yè)、省屬企業(yè)項目實行屬地化管理,通過項目建設所在地縣(區(qū)、開發(fā)區(qū))經信部門和財政局申報?!?021 年支持工業(yè)互聯網發(fā)展若干政策資金項目申報指南》(以下簡稱《申報指南》)第(三)(四)類前期已組織開展申報,此次僅需上報承諾書和縣區(qū)經信、財政部門聯合審核的匯總表(含項目現場核查情況)即可。
二、現場核查。市級、縣(區(qū)、開發(fā)區(qū))級經信部門按照規(guī)定,統籌做好項目現場核查,除《申報指南》第(十一)(十四)類無需進行現場核查外,其余項目縣(區(qū)、開發(fā)區(qū))級現場核查必須達 100%,市級核查比例不得低于 50%。市縣兩級相關主管部門現場核查的內容,包括但不限于企業(yè)是否正常經營、申報項目的真實性、申報單位和申報項目是否符合申報條件和相關要求等。
三、文件報送。各縣、區(qū)(開發(fā)區(qū))經信和財政部門對申報項目審核后,于 10 月 20 日前聯合向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和市財政局報送推薦文件一式兩份,包括:縣(區(qū)、開發(fā)區(qū))經信部門對申報材料真實性的承諾書(見《申報指南》)、由申報系統生成的項目匯總表(含項目現場核查情況)。同時請各縣區(qū)按時將推薦文件掃描件及項目匯總表電子版通過系統“上傳申報文件”功能在線上傳。
四、申報方式。項目采取網上申報方式,各縣區(qū)要嚴格按照時間要求組織項目申報,其中:系統網上申報功能開放時間為 2021年 9 月 17 日 10 時,項目單位端口關閉時間為 2021 年 10 月 15 日24 時,縣(區(qū)、開發(fā)區(qū))經信部門審核端口關閉時間為 2021 年10 月 20 日 24 時,逾期均不再受理。 項目單位登錄安徽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網站(jx.ah.gov.cn)“企業(yè)云”服務平臺系統進行填報,上傳相關證明材料,經縣級相關主管部門初審、市級相關主管部門復審后上報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網上申報應做到數據準確、資料齊全、掃描文件清晰。通過系統報送的項目申報材料及相關附件的文件名必須規(guī)范,并嚴格按照要求的申報材料和附件名稱命名后上傳。網上申報過程中遇到的具體技術問題可與省經濟和信息化廳信息中心咨詢,聯系電話:0551-62871939、62871705。
五、聯系方式。
蚌埠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蚌埠市財政局
2021年9月17日